金官平:进一步夯实对外开放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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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国际商事法庭高质量发展以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要求加强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建设,不断提高涉外商事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出一系列创新举措,为共建“一带一路”和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涉外司法保驾护航提供了重要指引。高水平对外开放。近年来,我国司法审判领域取得新进展、新成果。 2018年,最高法院成立了吴涛,这是第一家国际商事法庭,也是第二家国际商事法庭。分别位于深圳和西安国际商事法庭。截至2020年,苏州、北京、成都、厦门、上海、重庆等16个中级人民法院相继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法庭多领域蓬勃发展,构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新机制,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中心,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法治是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所有经营主体的共同期待。作为涉外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司法致力于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涉外司法的公信力。为了适应新根据扩大对外开放的趋势和要求,有必要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一步提高涉外司法效率。通过完善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机制和案件管理机制、修改国际协议和国际惯例的适用机制、外国法查明机制等,使争议解决更加有序、诉讼服务更加便捷、权益保护更加有力,在专业服务中落实平等保障。解决跨境商事纠纷必须遵循公平、高效、便利和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方面,要完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机构,为作者提供更多渠道。意志力和专业决心;另一方面,我们要尊重各方权利,积极适用国际协议和国际惯例,体现共商、共建、共享的精神。推动和完善多种纠纷解决机制。跨境诉讼程序复杂、耗时且成本高昂。针对上述问题,一些法院采用视频证言等方式,提高物证跨境流动和当事人同意的效率。一些法院制定了统一的案件流程管理规范、法庭审理工作规范等。此外,国际商事活动的参与者来自不同国家,法律、司法、法律文化也不同。对此,要积极完善纠纷解决服务保障机制,包括完善实习生司法确认机制。依法签订国家商事调解协议。为中外当事人参与诉讼和“走出去”业务提供法律指导和风险提示;制定MGA涉外协议管辖权条款范本,方便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方式;统一常用涉外文件、程序指南等英译文体,这将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有利于法治对外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作者:金官平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付仲明)
